
中华工商时报:《财富的集聚和责任的集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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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目:传化新闻
日期:2008年08月27日
党的十五大根据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发展的要求对私营经济作了新的定位。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根据十五大精神和实践的发展,肯定了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进一步为私营经济的健康发展提供了宪法依据,促进了非公有制经济特别是私营经济新一轮的快速发展。这些年来,私营经济在发展的同时,对国家和社会也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尤其是在推动经济发展、保持社会稳定、繁荣社会生活等方面都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随着私营经济的快速发展,特别是宪法这个国家根本大法对私营经济地位的确立,社会对私营企业主也越来越尊重。像我这样一个农民的儿子,不但得益于改革开放,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政策,创建和发展了传化集团这样一个总资产超过10个亿的大型私营企业,而且政府和社会给予了很多荣誉,我被选为全国政协委员,还兼任了不少社会职务。最令人激动的是2000年5月11日,江泽民总书记亲临传化集团考察。这些荣誉不仅仅是给我个人的,而且是党和政府以及社会各界对私营经济和私营企业主这一群体的充分肯定。
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评价标准
一段时间来,有一个问题一直困扰着我。既然党的十五大对非公有制经济的作用给予了充分的肯定,既然宪法对非公有制经济给予了明确的定位,既然社会对私营企业主越来越尊重,那么为什么一直还摆脱不了"剥削"的阴影?如果仍然套用传统学说中关于资本主义社会的劳动和劳动价值的理论,来评价现时变化了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生产方式的运行特点,继续认定私营企业的剥削性质,那么恐怕很难解释这个社会在我们身上所投射的价值取向。换句话说,传统理论对"剥削"的界定,与现时社会对私营企业的肯定,构成了一对相对尖锐的矛盾。从辩证唯物主义的角度来看,这里需要有一个理论上的突破。
令人高兴的是,江泽民同志在今年的"七一"讲话里,本着"三个解放出来"的宗旨,实现了这个理论突破:"随着经济的发展,广大人民群众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个人财产也逐渐增加。在这种情况下,不能简单地把有没有财产、有多少财产当作判断人们政治上先进与落后的标准,而主要应该看他们的思想政治状况和现实表现,看它们的财产怎么得来的以及对财产怎么支配和使用,看他们以自己的劳动对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所做的贡献。"在我看来,总书记的这段讲话为如何看待包括私营企业主在内的拥有一定财富的阶层,提供了一个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评价标准。
财富的聚集和社会责任的聚集过程
毋庸讳言,由于党的富民政策好,现在的中国的确已经出现了一批掌握一定生产资料、拥有一定财富的社会群体。拿那些比较成功的私营企业来说,企业的生产适应市场经济规律的要求,企业的活动接受国家宪法等法律的约束,企业的发展有利于增强我国的综合国力,同时这些企业主身上也集聚了数量不菲的财富。如何看待这些财富?我认为,财富不是炫耀的资本,更不是个人挥霍的资本,而是意味着一种社会信誉和社会责任;财富的集聚过程,在某种程度上是社会信誉的集聚过程,也是社会责任的集聚过程。
应该公正地看到,私营经济是在国家大的政策背景下得到发展的,它的发展对国家与社会起了十分积极的推动作用。在企业组织发展的同时,企业主获得了利润,客观上导致了生产资料向企业主的集中,但这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公平竞争机制上的集中,是企业主赢得了社会资源的信誉。资源与生产资料集中在这样的组织,同样发挥了较好的作用,从总量上更好地满足了人们的物质与精神生活的需要与追求。对企业主而言,如何发挥好这些资源与生产资料的优势以产生更大的社会效益,是社会给予的重托。因此,新经济组织的快速成长过程,与其说是财富与生产资料的集聚过程,还不如说是社会责任集聚的过程。
关于财富集聚和责任集聚,我想谈谈自己的两个观点。
首先,我认为既要关心财富是怎样产生的,更要思考财富的主要用途。对于大部分企业主来说,财富主要有三个方面的用途:一是用于扩大再生产,不断把企业做大做强;二是用于资助社会公益事业;三是用于职工福利,不断改善职工工作环境和生活质量。从现象看,似乎很多私营企业主集聚了数目较大的财富,但真正用于自身生活消费的是有限的。不少企业主只是自己名下的财富保管员,而且是一个很辛苦的保管员。我认为自己不仅有责任把现有的财富保管好,更有责任使用好财富以发挥其积极的社会作用。在这个社会责任的聚集过程中,自己要付出辛勤的劳动,进行夜以继日的工作。
就拿传化集团来说,我们从办企业到现在,15年共上缴税金16917万元,用于社会公益事业的各项费用累计已超过1000万元;解决就业岗位近1400个,现在每年支付职工工资近3000万元,我们还提出了5年工资翻一番的规划;在职工福利方面,从1996年开始,我们实行了内部储蓄式养老保险和"小病包干,大病统筹"等制度,2000年正式与社会保障体系接轨,这些年我们共投资1800多万元兴建职工住宅小区、文化娱乐设施等,在职工培训、生活补贴、解决交通问题和解决特殊职工的困难等方面我们也有相当大的投入(如去年直接的职工培训费用超过60万元、餐饮补贴56.1万元、通讯补贴120万元、职工交通费用60万元、困难职工补助8.6万元),我们还按照工会法规的要求,每年按职工工资总额的2%提取经费,由工会委员会统一管理。在工资分配方面,我们有一套按岗位和能力付薪的规范制度和体系,全体职工包括企业主的劳动工资都严格按照制度执行,不搞特殊化。可以这样说,我们家庭的收入都是我们自己的劳动所得,是对我们的智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的回报,迄今为止,我们没有从利润中拿出一分钱用于个人或家庭消费。我们家一直以来始终以"生活上知足常乐,事业上永不满足"的人生哲学来鞭策我们自己,到目前,我们多年的劳动收入也已经在银行里有了丰厚的积蓄。我们同所有的传化职工组成了"命运共同体"和"事业共同体"关系。传化事业的发展本身就包含了职工个人的成长、个人收入的增加和职业的稳定性,这也是我们办好企业的一大目的。在企业利润的使用方面,传化集团本着"创建中国一流企业"的社会责任感,不仅将企业创造的利润全部用于扩大再生产,还在国家金融单位的支持下不断加快企业的发展进程。
企业财富是由组织这个整体所创造的,而企业家是这个组织的龙头代表。以前我们不承认精英文化,其实目前新经济组织的文化在很大程度上属于企业家文化,我们应该承认企业家本身在推进企业发展中的突出作用,承认企业家的劳动和企业价值的创造与贡献。在付薪观念上,过去只看重为容易量化评估的体力付薪而忽视对难以量化评估的管理付薪,现在则普遍认为更要为工作风险和责任压力付薪,因为这才符合马克思关于"脑力劳动等于多倍的体力劳动"的思想;以前在企业价值创造方面,只重视"人"能生财,现在则不能不承认"物"能生财,"财"能生财,那么,参与价值分配的要素如果只局限在"人"这个因素就显得有些片面和不公平。因此我个人认为,劳动价值和价值分配理论在具体的阐述中还需要与时俱进。
其次,在看待企业的功能和作用上,我觉得尽管追求利润最大化是企业的主要目标,但不应该是唯一的目标。换句话说,企业不应该唯利是图,不应该只是赚钱的工具。每一家合法经营的企业,都是推动人类社会进步的一个载体。为什么这样说呢?因为从许多企业主、尤其是规模比较大的企业主的主观意图说,经营企业显然已经不仅仅局限在赚点钱、买一辆好车、造一幢好房子、过上好日子等等,如果仅仅是为了这些,其中绝大多数人恐怕不用工作也可以坐享其成了。之所以还像蜜蜂那样辛勤地工作奔波,是因为自觉程度不同地把经营企业当作一种社会事业来追求,当作一种人生的价值体现来奋斗。从企业发展的客观效果来说,毫无疑问,规模越大的企业,对国家的贡献就越大,对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就越大。从这个意义上说,有不少私营企业主认为,名义上属于自己的企业实际上不姓"私",而是姓"公",是属于社会的。这些根据"生不带来,死不带去"的自然法则所决定的。私有企业与公有企业的区别,很多的时候不是体现在财产占有方式上,而是体现在经营管理方式上和财产的归谁使用上。就我个人的感受讲,我更多体验到的不是财富集中带来的喜悦,而是责任集中所承担的压力。我认为,在企业的发展过程中,不仅仅企业的财富已经社会化了,就连我个人的责任也都已经社会化了,我感到已不再属于我自己,而是属于传化人所追求的那份事业,成了传化的一部分和社会的一部分。因此我始终坚持这样一个观点,一个有社会责任感的企业家,就其个人行为而言,不是在追求财富的集中,而是在追求事业的永续发展;不是在追求个人所得,而是在追求社会价值的最大发挥。
财富和责任聚集过程也是推动社会进步的过程
以上两个方面的分析已经接近引导出我前面提出的那个观点:财富的集聚意味着社会信任和社会责任的集聚。对企业来说,财富的集聚就是利润的不断增加。利润不断增加的最直接表述就是企业产品为越来越多的消费者所接受,也就是企业不断得到社会的信任,相伴相随的还有各级政府的关怀。与此同时,企业利润的增加、社会信任度的提升以及政府的支持和给予的各种荣誉,都意味着集聚了更多的社会责任,那就是:要不断地把企业做大做强,要以更多更好的产品和服务回报消费者并占有更多的市场份额,要使自己的企业组织在社会进程中发挥更多的积极的作用,再拔高一点说,就是要以对社会更多的贡献来回报社会的信任。这种良性的循环反映了企业主的职业道德良心和社会责任感。如果私营企业主具备这样的思想素质和行为特征,就应该归属于先进分子或者优秀分子这个队伍。
当然,有人会说,私营企业主里面也不乏利欲熏心、挥霍浪费、腐化堕落之徒。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这不奇怪。其实,我认为,这些人挥金如土、消耗财富的过程,从大的趋势来说,恰恰就是财富重新分解组合的过程;就是财富向更有社会责任感的企业主集聚的过程。因为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公平竞争机制下,生产资料和社会资源是流动的,流向那些更有竞争力的组织;财富也是流动的,流向最能充分使用社会财富的管理精英和群体。他们所拥有的财富,只能代表现在,一旦有更优秀的企业和人才出现,财富就流向了那里。这种竞争使得生产资料与财富不断地流向并集中到优秀的组织与个体,从而推动了社会的进步与发展。因此,从时代发展的必然趋势来看,没有哪一个缺乏社会责任感的人会永远地拥有庞大的财富;从一个更深的层次上说,财富的分解集聚,归根到底是社会必然向前进步的规律性因素的一种体现。
从责任聚集的观点看,吸收私营企业主中的优秀分子入党,有利于扩大党的阶级基础。
既然不能把拥有一定财富的私营企业主简单地划为剥削者,既然这些企业主中不乏先进的或者优秀的分子,那么对于执政党来说,应该如何加以对待呢?作为一个唯一的执政党,在执政的群众基础上,有责任把社会上不同的阶级、阶层、集团、群体等团结和凝聚在一起,共同建设社会主义;在执政的组织基础上,应该把社会上不同层面、不同部分的先进或优秀分子都集聚到党内来。只有这样,这个党才真正保持她的先进性。我赞成这样的说法:一个党是朝气蓬勃、兴旺发达,还是暮气沉沉、垂垂老矣,很重要的一点就是看她有没有广泛地吸纳并以自己的世界观同化社会各个层面、各个部分精英的能力。
我个人认为,在新社会阶层的企业家队伍中,的确有一批思想素质较好的人。他们信任党,拥护党的纲领。经过党的多年培养考察,应当成为党的队伍中的一员。党在这个新阶层中需要有代表,以牢牢把握和影响这一阶层,这是党加强执政基础的需要,也是党扩大群众基础的根本要求。

